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科技教育司  >  环保能源

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24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数据填报

  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对秸秆资源数量、分布和利用情况进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监测评价,是全面摸清农作物秸秆资源“家底”、及时掌握利用情况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以县为单元,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扎实推进数据采集、上报。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 (http://202.127.45.23/jgtz/login.jsp)完成本省(区、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报送。

  各地区调查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的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可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更新农作物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的函》中公布的数据填报。

  二、加强数据审核核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和核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委托中国农科院区划所对各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的逻辑性和正确性进行随报随审,并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真实性进行核验。对于核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整改或进行必要的情况说明,并将台账数据重新上报。

  三、充分发掘利用数据

  各地加强对秸秆产生与利用数据的挖掘,推动多角度、多维度的数据展示和分析应用,形成本地区秸秆资源台账年度报告,充分发挥台账数据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收储运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联系人:孙仁华    电话:010-59196383

  (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联系人:王亚静    电话:010-82106731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谢驾阳    电话:010-59193068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2022年2月23